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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衢发改发〔202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生态环境

                                                                           2021720

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做好“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及省有关规划计划、《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衢州规划纲要(2020—2035年)》,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与形势

(一)“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三五”时期,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围绕“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主要问题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严管为保障,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国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荣膺国际花园城市201620172019年获得“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稳居全省前列2020年位列全省第一,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持续下降(2020下降幅度列全省首位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设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1. 高标准打好治水长效战,勇夺“大禹鼎”金鼎

“十三五”期间,全市水环境质量引领省内,市控以上断面、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其中市控以上断面Ⅱ类及以上水质比例较2015年提升了31.6%,连续七年夺得“五水共治”大禹鼎(2020年获得五水共治最高——“大禹鼎”金鼎)。

全域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21个工业园区、264个生活小区、51个镇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高新园区“下改上”工程被列为省级工业园区零直排标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新增城镇(工业)污水处理厂6座,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8.74万吨,新增污水、雨水管网约969公里。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化改造,现有总处理能力42.84万吨/日的10个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7个达到更严的浙江省地方标准。强势推进剿劣工作,消灭垃圾河31条、黑臭河52条,2016年提前三年率先在全省全市域消灭劣V类水体。创新建立河湖长制,全力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工作,建成省市级“美丽河湖”34条(个),石梁溪入选全国美丽河湖典型案例。

2. 高水平打好治气攻坚战,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十三五”期间,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至2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9.5%;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96.4%,较2015年增长7.4个百分点;2020年市、县城市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衢州市、开化县、常山县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深入治理工业废气,完成65VOCS治理项目、232家企业“散乱污”整治和25个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加大柴油车淘汰力度,全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4262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划定并公布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积极控制施工扬尘,推动落实“7100%”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积极推进矿山粉尘治理。

3. 高起点打好治土(清废)持久战,基本实现土净田洁

“十三五”期间,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0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6%,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100%

建立污染地块及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动态更新制度,实施6个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完成全市40.9万亩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20.1万亩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了全市257个地块风险筛查。加快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达42.4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达24.2万吨/年,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入运行,日处理生活垃圾2100吨。建成开化、江山两个小微企业危废中转中心。

4. 高质量实施生态保护修复,不断厚植生态底色。

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长三角唯一国家公园(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通过验收,建立仙霞岭自然保护区天空地一体化综合管护系统,基本形成以钱江源国家公园为主体、4个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其他保护地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在全省率先建立全市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钱塘江源头区域(常山县、开化县)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衢江区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截止2020年底累计完成预设工程投资的80%以上,生态系统功能得到巩固提升,生态环境状况级别持续保持优。不断深化多点多级示范创建,衢州市被命名为全国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开化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成覆盖市县二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成辐射金丽衢温的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巨化中心及专业环境应急处置队伍。核与辐射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十三五期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5. 高强度推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深入实施能源“双控”和“煤炭总量控制”,十三五期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26%以上、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9.2%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逐年提升单位GDP水耗较2015年下降40.17%,完成省定目标。完成市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全市累计淘汰小锅炉数量1260台,淘汰改造燃气锅炉49台、生物质锅炉2,对涉气“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率达省定108.3%,每年均超额完成国家工信部和省政府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均全面完成。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比例达85.7%,走在全省前列。2019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2015累积降低22.25%入选国家低碳试点城市首批省级低碳试点城市。

6. 高效能深化改革创新,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显著

坚持问题导向,按期高质量完成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和一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黄坛口饮用水源地整治,对牛头湾自然村进行整村搬迁、关停所有农家乐和旅游度假村,得到原省委书记车俊两次批示肯定;常山钙产业整改取得决定性胜利,被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正面典型案例;江化关停工作全面完成。

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编制实施全国首个“两山”实践示范区建设规划,在全国率先制定钱江源国家公园标准体系。建成智慧环保平台成立全省首家环境医院,实施智慧环保执法监管改革,环保数字化转型—水环境协同管理项目纳入浙江省首批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建设地方试点。在全国率先推出“安环险”,打造“政保合作”服务模式,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完成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和省级特色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覆盖。建立环保信用体系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衢州市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业信用修复承诺书荣获“全国信用承诺书特色样本”称号。

1 “十三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性质

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

年值

“十三五”

目标值

2020年

完成值

完成情况

约束性指标

环境

质量

1

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

100

100

100

完成

2

劣V类水和黑臭水体(%)

0

0

0

完成

3

细颗粒物(PM2.5)浓度(µg/m3

45

31

26

完成

4

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84.9

89

96.4

完成

污染

减排

5

家“十三五”总量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

5.92

13.4(五年累计)

24.36(五年累计)

完成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7.99

15.6(五年累计)

23.19(五年累计)

完成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

4.92

15(五年累计)

26.24(五年累计)

完成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4.58

15(五年累计)

20.07(五年累计)

完成

重金属减排

6

家“十三五”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

完成

任务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

预期性指标

污染

防治

7

省控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

100

100

100

完成

其中

Ⅰ类水质断面比例(%)

0

7.7

23.08

完成

Ⅱ类水质断面比例(%)

23.1

46.2

76.92

完成

8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完成

9

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完成

10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2

97.03

完成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92

100

完成

生态

建设

11

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比率(%)

/

100

衢州市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完成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以来,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环境基础设施渐趋完善,污染减排成效明显,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重大进展,但仍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市以化工、钢铁、造纸和水泥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荷占比较大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高于全省平均值,产业低碳转型进程有待加快。全市公路交通占比达97%,铁路货运占比仅2.3%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给区域大气环境带来较大影响亟待提升铁路、水运大宗货物运输的比例。全市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炭消费得到有效控制,年均下降0.4%,但全市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依然达60%,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和利用规模有待提升,碳排放碳达峰面临压力较大。总体来看,结构性环境问题亟待破解,绿色发展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行业性污染负荷仍较大。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源污染逐步成为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制约因素,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居高不下,农村生活污水短板问题突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待提升,水生态健康水平底数不清。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O3最大8小时年均浓度有所攀升,PM2.5持续改善压力增大,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形势严峻;VOCs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难度加大,VOCsNOx协同减排难度加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任重道远重污染企业搬迁后及污染地块生态修复周期较长、修复难度大、成本高等问题依然凸显,土壤修复技术依然有待提升。部分园区和企业地下水污染治理困难。生物物种资源丰富但本底调查尚未成体系。全市风险源企业数量多,涉危险化学品、重金属风险源区域性风险突出。部分园区整体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建设不足。

三是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全市现状污水处理能力仍需提高,部分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临界;部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不高,存在着雨污分流不彻底、管道破损等问题。部分地区集中供热及配套设施有待完善。工业废渣、污泥建筑垃圾等一般固废处置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不够均衡。危废处理设施需进一步提升改造,中小企业危废收集体系尚不完善。

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距离落地见效仍有差距,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未充分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相对滞后。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仍显不足,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还比较薄弱,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仍滞后于环境管理工作需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仍不健全,生态环境管理的责任体系和协同推进机制尚未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集成化创新机制及其合力尚未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公众参与机制尚不够完善。

(三)“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共谋全球环境治理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我省迈入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新征程,经济社会加快绿色转型,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进一步增强。衢州市建设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全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机遇和有利因素体现在:一是成为向国际社会展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的重要窗口和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目标定位,既是对全市保持战略定力、坚定践行“两山”理念的充分肯定,又是对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指引和蓝图擘画,为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政治机遇。二是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实施,为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重要推手。三是长三角一体化、杭州都市圈、闽浙赣皖九方经济区等战略交汇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更高层次的舞台四是生态环境治理进入跨越提升时期,新一轮技术革命与产业变革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技术支撑,要发挥数字赋能作用,加快科技创新,在产业转型升级和新产业培育中形成新优势,从源头实施生态环境保护。

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一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而衢州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单一,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均高于全省平均值,为生态环境保护新目标新发展带来挑战。二是以末端治理等污染治理方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瓶颈显现,农村面源污染、农业种植业污染等逐步成为突出问题,生态环保治理设施城乡统筹发展不均,生物多样性保护任重道远。三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沿袭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的惯性较大,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四是随着近年来全市人口回流及人才引进政策普及、城市化进程加快,全市新增资源环境压力和新型环境问题将逐渐显现,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收集能力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能力形成考验。

综合判断,“十四五”以及今后一个时期,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交织、动力与困难并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必须胸怀“两个大局”,充分把握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底线思维,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新时代美丽衢州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次全会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牢记“八个嘱托”、推进“八大任务”,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建设美丽衢州、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和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特色产业优势,依靠‘绿水青山’求得‘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秉承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观,统筹谋划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碳排放碳达峰工作,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增容并重,实现要素协同、城乡协同、水陆协同。采用污染源分类管控、排污许可、智慧监管等手段,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推进环境管理向精细化转变。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以生态环境数字化转型引领围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积极探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新机制新模式,着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创新驱动,打造四省边际生态文明新高地。

坚持开放协作,全民共治发挥长三角一体化、杭州都市圈、闽浙赣皖九方经济区等战略叠加优势,实施区域联保联治,推动环境协同治理,共建共享优质生态产品。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提升全民生态自觉。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2025,生态文明建设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实现新进步。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高质量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市域空间发展格局得到优化,高质量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健全。资源能源集约利用、生态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绿色化转型成效明显。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全民生态自觉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引领省内,全市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100%其中省控及以上断面达到Ⅱ类水体比例100%;全域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5%以上,实现PM2.5和臭氧(O3)“双控双减”;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全域建成“无废城市”;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生物物种保护率达到100%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比例达到50%以上;公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山水林田湖草一体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成。环境治理能力短板不断补齐,监测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企业自治实现良性互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不断强化。

2. 主要指标

“十四五”期间共设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20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8项,涵盖环境质量、污染减排、风险防控、生态建设、低碳发展等五大领域。

表2 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领域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目标

属性

环境质量

1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2.9(“十三五”均值)

≥96

约束性

2

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3)

34(“十三五”均值)

≤26

约束性

3

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其中

省控及以上Ⅱ类水质断面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4

地下水量V类水比例(%)

0

完成

省下达指标

预期性

污染减排

5

化学需氧量五年削减比例(%)

24.36(五年累计)

完成

省下达指标

约束性

6

氨氮五年削减比例(%)

23.19(五年累计)

完成

省下达指标

约束性

7

挥发性有机物五年削减比例(%)

完成

省下达指标

约束性

8

氮氧化物五年削减比例(%)

20.07(五年累计)

完成

省下达指标

约束性

风险

防控

9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7.03

98

约束性

10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00

100

约束性

11

5年期突发环境事件(件)

6

<6

预期性

生态

建设

12

生态质量指数(新EI)

完成

省下达指标

预期性

13

森林覆盖率(%)

69.63

70

约束性

14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27.90

按照省下达指标不减少

约束性

15

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

100

100

预期性

16

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比例(%)

14.3

50以上

预期性

低碳发展

17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23.2(预估)

完成

省下达指标

约束性

18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0.85

完成省下达指标

预期性

19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70

完成省下达指标并持续下降

预期性

20

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9.4

≥10.5

预期性

注:①考虑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数据无法真实反映衢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因此采用“十三五”均值进行统筹考虑;

“十四五”的统计口径较“十三五”有调整。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示范引领,拓宽“两山”转化通道

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高质量高水平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不断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两山银行”等绿色金融改革,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和路径,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多点多级示范创建,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升级版。

1.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构建以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为核心的“两山”评估体系,以“两山银行”为重点的生态资源变资产资本制度体系,编制实施浙江(衢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试点方案。构建GEP年度核算监测机制,探索建立GEP增长率和转化率考核评估机制。全面深化“两山银行”改革试点,加强各县(市、区)两山银行实体化运作,开展生态资源归集、授信、交易和开发。深化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推进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建设。以钱江源国家公园和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周边的限制开发区为先行试点,探索建立生态功能占补平衡机制。到2025年,初步建立政府购买、资源占补平衡、生态积分储蓄等机制和交易平台、运营服务体系

2. 高质量打通生态亲民通道。高水平打好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持久战,将良好生态环境转化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和水安全保障,推动水生态健康发展,基本构建15分钟亲水圈。实施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城市园林景观提升等,提高城市负氧离子含量,建成全域清新空气示范区。抓实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做好重点区域风险管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和水缸子。高标准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科学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切实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夯实生态空间安全格局,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系统。

3. 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和“两山”转化典型示范培育,不断拓展“绿色细胞”创建形式和方式,深入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等一系列绿色创建行动,积极谋划践行绿色生活理念的行为规范,开展系列创优评比活动,推动绿色细胞创建更深入、更广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典型示范培育,力争2021年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推进常山、龙游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到2022年,实现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全覆盖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比例达到50%以上持续高质量高水平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支持各县(市、区)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二)严格源头防控,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全方位全过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全面推行绿色循环生产方式、打造绿色能源体系、构建绿色低碳交通网络和提升农业绿色生产水平,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在产业布局结构中的约束作用,落实开化、常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铸造等行业产能置换要求,依法持续淘汰压减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合理布局工业集聚区,构建聚焦主业、错位竞争、分布集中绿色低碳导向的产业发展格局。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集中治理污染,统一管控风险。全面推行“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入实施低效企业整治出清和低效园区整合提升行动。加快经济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小微园区生态化改造,实施“一园一策”、“一行一策”,推广绿色低碳园区建设。推进全市六个化工园区提升改造,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加快提升水泥建材、纺织、造纸、有色金属等传统行业绿色低碳高效发展水平,全面推进生产领域清洁化改造。推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及相关工作向区、县(市)级产业平台、小微企业园延伸。

2.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全面开展能效创新引领行动,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新增规模,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能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严格涉煤项目准入,实施煤炭减量替代。鼓励使用洁净煤和高热值煤,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传统能源改造,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加快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推进配套热力管网建设。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有序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发展,提高天然气覆盖率和气化率。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抽水蓄能、光伏发电、风能、生物质能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大力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到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省定目标,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10.5%以上

3.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围绕打造全省经济向中西部临省拓展桥头堡目标,不断加强铁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常山江航道及“一中心、四基地、多点支撑”(1+4+8)的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建设,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不断提升铁、水运能,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依法持续开展老旧车辆和老旧船舶淘汰工作,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积极建设绿色低碳综合交通网络,推进构建“车—油—路”一体的绿色交通体系。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现营运公共交通85%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4.优化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推进种养模式生态化,推行种养结合、粮经轮作等模式,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多品种混养等水产养殖生态循环模式。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与模式。进一步优化调整养殖业布局,严格落实禁养区各项规定,合理控制养殖规模,鼓励引导新垦地等宜养区以地定畜。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推进养殖业减量用药,推进养殖过程清洁化。构建农业多级循环机制,大力推广“千斤粮万元钱”“一亩山万元钱”等生态循环新模式。推广工业化粪污治理、粪便资源化利用等科学养殖模式,所有规模畜禽养殖场实现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和废气排放减少的标准化技术全覆盖。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单位播种面积农药使用强度控制在0.17千克/亩。

5.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传播作用,树立现代生态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推动全社会生活方式绿色化低碳化转变。加大绿色低碳标识产品的使用和推广力度,鼓励居民购买绿色低碳产品,构建绿色低碳消费模式综合评估体系。倡导低碳装修、低碳生活,推广普及节水、节能器具,反对过度包装,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强化政府机关的率先垂范作用,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调整完善采购清单,扩大覆盖范围。

(三)强化双碳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打造多层级低碳发展试点体系,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统筹融合

1.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科学编制全市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居民生活及科技创新“6+1”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进度,确保与全省实现同步达峰。有序引导化工、水泥、电力、热力、造纸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与激励,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积极开展碳中和路径研究,探索建设碳中和示范区。

专栏1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1.能源领域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抽水蓄能和清洁火电,加大重点行业能效治理,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2.工业领域。有序引导化工、水泥、造纸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支持引进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智能装备等低碳高效行业。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改造升级,推进绿色制造,推广低碳技术应用,创建低碳工业园区。

3.交通领域。优化交通运输方式,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

4.建筑领域。发展绿色建筑,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建筑低碳化运营和能耗监管,强化既有建筑能效提升。

5.农业领域。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大商品有机肥施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推广,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调整畜禽养殖种类、规模和总量。加快高耗能老旧农机治理,推进农机标准化作业,改善农机能源消费结构。

6.生活领域。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推进绿色采购,实施碳普惠,开展“零碳”政府机关、“零碳”会议等碳中和实践。

7.科技创新技术应用着力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氢能、高效太阳能、碳汇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的应用。

2.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持续推进产业结构绿色升级、构建低碳能源体系,有效促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节能发展。加强对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管控。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增加林业、湿地、农业等生态系统碳汇。到2025年,工业领域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实现全覆盖,交通运输结构和交通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3.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及风险评估,提高农林、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气候适应能力。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和全域土地整治,不断提升气候适应能力。实施海绵城市试点扩面,实现海绵城市市区全覆盖,加快江山、常山、开化、龙游海绵城市建设,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候灾害的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响应工作机制。

4.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机制建立全市高碳排放行业及企(事)业单位年度名录,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进碳排放总量控制统计监测,完善碳排放基础数据统计、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落实重点行业碳排放评价制度,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公开,定期公布衢州市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和低碳发展目标实现及政策行动进展情况,推动上市公司披露碳排放信息及控排行动措施。开展市县低碳发展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引导各地低碳工作持续推进开展重点领域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气候治理数字化转型,强化气候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5.推进试点示范建设深入推进衢州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持续推进低碳社区建设,推进低碳试点扩大至低碳政府、低碳学校等,2025年,乡镇以上低碳党政机关建设数量达30个以上,建成绿色低碳园区3个。鼓励和支持林业碳汇、太阳能光伏、湿地碳汇等减碳项目的开发。探索建立大型活动碳中和示范,鼓励推广应用“碳标签”。

专栏2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重大项目和政策

1.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试点。选择煤电、水泥、钢铁等重点排放行业企业以及园区开展协同减排试点。

2.未来低碳社区建设。重点在城镇新建小区确定未来低碳社区建设对象,优先支持基础条件好、低碳运营模式成熟的未来社区,优先选择具有综合能源资源智慧管理基础、智能化水平高的社区,开展未来低碳社区建设工作。

3.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在钢铁、火电、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造纸、印染、化纤等九大重点行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工作。

(四)加强协同治理,建成全域清新空气示范区

坚持综合治理和重点突破,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继续加强PM2.5污染防治,加快补齐O3污染治理短板,大力推进VOCsNOx协同减排,带动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协同控制,实现PM2.5O3的“双控双减”巩固提升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成果,全域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1.完善城市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O3污染、秋冬季PM2.5污染治理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基础能力提升六大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和污染源清单业务化机制定期更新区域大气污染源解析,了解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开展区域污染源清单调查。积极实施《衢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夯实全市应急减排清单按照应急响应的等级制定涉气企业应急响应一厂一策,明确不同应急等级下所对应的减排措施。2025年,力争全域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2.加强固定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NOx减排。持续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继续推进以元力和巨化为主的燃煤企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剩余1蒸吨/小时及以上的工业和民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完成剩余非清洁能源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或清洁能源替代,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元立公司10个超低排放项目、全市9家熟料制造企业12条生产线、7家独立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深入推进VOCs减排。加强源头控制,严禁使用和生产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鼓励各行业、各领域使用和生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有序推进工业涂装、化工、印染、印刷包装等涉VOCs重点行业的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VOCs治理。着力推进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酮类等反应活性强的VOCs组分减排,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鼓励工业涂装、化工、印染、印刷包装等行业喷涂共享中心建设。加强汽修、干洗、餐饮、油品储运销等VOCs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废气治理,开展清新园区创建,到2025年,全市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达标比例达到80%

3.推动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逐步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范围,探索推进新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全面完成施工工地、物流园、港口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加强船舶污染治理,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动船舶尾气处理。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岸电使用率。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监管。2025年底前,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4.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落实7100%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加强道路扬尘治理,不断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市区达到85%以上、其他县(市、区)达到75%以上。深化堆场扬尘治理,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扬尘污染。加强涉及散装货物运输业务且有烟粉尘排放的铁路货运站、道路货运站场、码头以及其他物料露天堆场扬尘控制监管。加强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强化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控和高空瞭望,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推进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和畜禽养殖场臭气异味控制。严格控制餐饮油烟,依法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

5.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市本级、下属县(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加强项目准入,强化声环境质量监测。推进房地产开发新建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室内声环境达标。健全多部门治理联动的噪声投诉调处机制。加强交通和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重视衢州机场迁建对城市噪声环境影响。加强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管控。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管,倡导文明施工,逐步推行噪声自动监测系统。

专栏3治气领域重大工程

1.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程。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实施VOCs源头替代。

2.VOCs“绿岛”工程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鼓励工业涂装、化工、印染、印刷包装等行业喷涂共享中心建设。

3.NOx深度治理推进钢铁、水泥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五)统筹“四水一体”,创建美丽河湖

坚持控源、扩容两手发力,以水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为核心,以“污水零直排区”和“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为主要抓手,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和水安全保障,推动水生态健康发展。

1.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全市各类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现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覆盖;持续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到2025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实现全覆盖。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全域构建“污水零直排区”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管网档案管理和运行维护等长效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巩固涉水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成效,强化特色行业整治提升。建立完善印染、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废水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高盐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对已纳管工业企业开展排查评估,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工业和生活等不同领域,造纸、印染、化工、电镀等不同行业废水分质分类处理。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将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具有较高环境风险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将有毒有害污染物相关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查处超标、超量排放或偷排工业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高标准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积极推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地埋式建设模式,到2025年,全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18万吨完成清洁排放技术改造规模5.36万吨/日,全市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8%以上。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标准化运维,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和达标排放率达到95%以上推进畜禽养殖业排泄物生态消纳或工业化处理达标排放,加强农田尾水生态化循环利用、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补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施短板,2025年,建成氮磷生态拦截沟渠24km,全市化肥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降低2%。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提高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率,强化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加强内河港口、船舶污染控制,完善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协同推进内河货船生活污水污染防治。

2.着力保障水生态健康。开展生态缓冲带建设、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2025建成美丽河湖50条。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及河湖岸线管控要求,加强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保护。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开展重要河湖岸线及饮用水源地生态缓冲带建设,完成双港口国控断面、沐尘水库、黄坛口水库等重要水体及饮用水源地生态缓冲带建设。开展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摸清水生生物和地方特有珍稀水生物种及其栖息地、产卵场。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休(禁)渔期制度,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到2025年,水生生物多样性提高,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

3.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加强水资源承载能力建设,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推动节水“六大工程”,实施工业节水减排,落实城镇节水降损,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4.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持续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全省平均值。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48以上。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和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到2025年,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进生活节水降损,实施城乡供水管网优化改造,到2025年,全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因河施策保障生态基流、生态水位,完成衢江、常山港、江山港、乌溪江、灵山港流域水量分配,保障重点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到2025年,重要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的生态流量保证率达到95%以上。

4全方位保障饮用水安全。持续推进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完善保护区划定及问题整改,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有机特征污染物分析,建立健全水源环境管理档案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矢量数据库,摸清污染来源及风险点位。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全面实施“千吨万人”水源地摸底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周边有毒有害物质全过程监管,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件应急演练。大力推进湖南镇水库、黄坛口水库、沐尘水库等水质良好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指数控制。

专栏4治水重大工程

1.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推进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加强全市主要江河源头水源地的综合保护和治理,实施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指数控制

2.水污染物减排。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配套管网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18万吨,完成清洁排放技术改造规模5.36万吨/日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和废弃物处理工程、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及标准化运维工程建设,建成氮磷生态拦截沟渠24km

3.水生态保护修复。建成美丽河湖50条。完成双港口国控断面、沐尘水库、黄坛口水库等重要水体及饮用水源地生态缓冲带建设

(六)实施分类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围绕农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为重点抓实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做好重点区域风险管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健全土壤环境管理体系。

1.切实强化涉土污染源头综合防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和整治,2023年底前,基本建立污染源全口径清单,建立控源(断源)销号闭环工作机制。推进建设用地污染源头防控,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强化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相关行业全过程监管,严格防范工业企业土壤污染。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动态更新调整全市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2021年底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统一监管。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设施设备拆除污染防治等法定义务。

2.精准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根据全市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成果,分类落实农用地土壤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污染防治和精细化管理措施。将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制定实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全面实施以“水肥调控、阻隔剂施用、低累积作物培育”为主要模式的安全利用措施。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在全面落实种植结构和用地功能调整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客土置换、生物修复等措施,逐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十四五”期间,确保全市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不增加。加强新开垦耕地的土壤污染调查和分类管理,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为新垦耕地项目验收内容。

3.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与国土空间规划监管的衔接,严格落实用途变更为敏感用途地块的土壤污染强制性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区域土壤环境风险的现状评估和土地开发利用的管控约束。将企业防治土壤污染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整合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和用途变更为敏感用途地块,统一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实现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管理。对工业污染地块,探索实施“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推进常山化工、江山化工等污染地块管控和修复。加强建设用地地块土壤修复的环境监管,督促落实二次污染防治要求。

4.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针对全市7个地下水国考点位分类实施水质巩固(提升)行动,确保实现国家下达的水质目标。对全市六个化工园区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按照“一园一方案”,落实地下水污染管控和治理措施。对已查明的地下水重污染工业企业,依法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督促落实自行监测、溯源断源、管控治理等措施。

专栏土壤和地下水领域重大工程

1.用地分类保护和治理以受污染农用地集中分布区域为重点,分类落实农用地土壤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污染防治和精细化管理措施。

2.建设用地地块管控和修复。推进常山化工、江山化工等污染地块管控和修复

3.地下水污染管控和治理。对全市6个化工园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地下水污染阻隔、管控和治理。

(七)聚焦闭环管理,建设全域无废城市

坚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治理能力匹配化,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载体,实施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1.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推动循环型工业、生态农业、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行绿色产品设计、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管理。全面加强企业工艺技术改造,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夯实产废者的主体责任,延长产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推进源头减量和管控。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装修,推行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全面推进物流、网络购物平台绿色包装的应用

2.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加快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中心建设,启动智造新城小微企业危废转运中心建设,实现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转运市域全覆盖。加快补齐县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短板,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2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一批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

3.拓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渠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以上。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建筑渣土和污染土壤的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长效运维,以种养循环、就近利用为重点。建立多途径的秸秆利用模式,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4.提升固体废物末端处置能力。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提高处置设施利用效率。重点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积极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燃煤电厂协同处置油泥、钢铁厂协同处置重金属污泥、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等试点项目。到2025年,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竞争充分的全种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体系。

5.健全固体废物闭环式监管体系。大力推行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将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纳入衢州市生态环境综合协同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对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物流、资金流监管,探索产废单位与处置单位资金直付模式,斩断中间环节黑色利益链。运用“互联网+信用”监管手段,将“无废”处置信息纳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到2023,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6. 全面推进塑料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禁塑限塑制度,到2023年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到2025年农村地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严格落实不可降解塑料袋禁用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塑料替代产品。推行绿色设计、规范材料化利用、建立绿色物流体系、创新管理模式等手段,大幅提升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3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加强低值塑料废弃物清运,推动塑料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推进无法回收利用的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加强船舶塑料垃圾监管。

专栏6治废领域重大工程

1.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覆盖工业、生活、建筑、农业、医疗等五大类固体废物,打通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五个环节。

2.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网络建设。开展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推进固体废物分拣中心建设,启动智造新城小微企业危废转运中心建设。

3.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开展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处置能力与固废产生量相匹配。

(八)统筹保护修复,夯实自然生态本底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夯实重要生态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市域范围内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分布,构筑“两屏三江十廊”的生态安全空间格局。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有序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强化底线约束。加快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严守评估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和勘界定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进自然保护地监测网络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

2. 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为抓手,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浙西北森林双量精准提升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工程、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金衢盆地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金衢森林双量精准提升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工程等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全市省级重要湿地保护和修复,严守湿地保护红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和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高标准建设实施诗画浙江大花园核心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加大诗画风光带河岸山体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力度,打造衢州生态主脉,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70%并持续稳定。

3.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管理,优先掌握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珍稀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和评估,划定珍稀濒危野生物种保护区域,逐步构建天空地一体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大力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统筹省际边界绿色发展,着力建立全国运行最完善的国家公园治理体系。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大土著鱼类保护力度。开展针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研究,共同推进外来入侵物种的管理。开展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防控。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狩猎,依法查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等违规交易行为,保证生物安全。建成完备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与预警体系,重点生物物种保护率持续稳定在100%

专栏7生态保护领域重大工程

1.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浙西北森林双量精准提升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工程、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金衢盆地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金衢森林双量精准提升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工程等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2.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珍稀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和评估,划定珍稀濒危野生物种保护区域。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建立全国运行最完善的国家公园治理体系。

(九)加强风险防控,牢守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主动防控和系统管理,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化学物质监管、重金属污染防控、新型污染物防控、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

1.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录,实现隐患问题录入、督办、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型污染物的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把关。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加强对智造新城及全市各级工业园区企业监管,重点对化工、石油储运等企业从原料、产品、副产品、生产工艺、污染排放等全过程实施监管,严排风险源,加强园区及重点企业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及定期更新,发现风险源变更及时报备,并定期开展风险应急演练。

2.严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持续推动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减排。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做好化学品环境管理,完善全市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信息数据库,重点加强化工园区等各类产业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强危化品、危险废物运输风险管控,重点关注对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道路风险防范。做好危化品车辆监管,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定期监督检查,严防交通运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3.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放射源、电磁辐射源的全过程监管,强化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监管。全面提升771矿辐射安全管理水平。对医疗装备等退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要严格按照放射性物质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置。加强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监管,保障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运行,确保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

4.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健全政府、企业和跨区域流域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大气污染环境预警体系和水污染物多级防控体系试点建设,2025年,力争全市六个化工园区实现全覆盖。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加强应急、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应急联动。健全环境应急社会化支撑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鼓励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巨化中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物质装备建设,在现有辐射金丽衢温的应急救援架构基础上适时扩面。推动四省边际环境应急联防联动。

专栏8生态环境风险管控重大改革

1.推进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山生态园区、江山经开区江东化工园区、开化工业园新材料装备产业园、龙游经开区化工集中区、衢州廿里镇工业功能区大气污染环境预警体系和水污染物多级防控体系试点建设,力争2025年全部建成

2.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巨化中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物质装备建设,在现有辐射金丽衢温的应急救援架构基础上适时扩面

(十)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治理体系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以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落实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责任,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能力,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积极构建政府有为、企业有责、市场有效、社会有序的大生态保护格局。

1.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压实部门协同治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体系,强化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在环境治理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和综合决策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建立林长制。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完善企业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畅通投诉渠道,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和媒体间的互动交流平台。持续推进污水、垃圾、监测、危废等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2.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制度,推动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探索开展排污许可证的监管、监测、监察"三监"联动试点。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3.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能力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覆盖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深化企业自巡查机制,实施重奖举报制度,形成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的问题发现查处体系。完善环境信访信息搜集与报知网络体系。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强制执行等双向联动。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加强固废危废联防联治,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

4.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拓宽环保监督渠道和民意表达渠道,健全“12345”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热线、信访投诉等举报、查处、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落实《衢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通过新闻发布会、网上公告、媒体专栏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自治作用。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引导环保组织规范化、专业化运行。

专栏9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重大改革

1.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提升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能力,精准有效打击各类污染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环境违法行为。

2.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党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以及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应当履行的监督管理、配合协助等职责。

(十一)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整体智治水平

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理念,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转型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1.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构建全市生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迭代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围绕生态环境核心业务,整合打通各部门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和业务管理系统,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治,加快完善1+1++2的总体架构,即一张生态环境感知网、一个生态环境数据仓、N个典型应用场景,以及一指办公环境钉和一指服务环境通,重点打造“环境芯、环境眼、环境码、环境链、环境钉”五大典型应用,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全要素的“城市数据大脑”生态环境协同管理系统。

2.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成全市各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服装、车辆、设备、办公场所等配置。加快配备无人机、无人船、远红外、执法记录仪等高科技设备,建立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调度制度。纵深推进“互联网+监管”,利用“五色环境码”服务监管系统,实现精准高效执法。有效提升在线监控管理,着力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重点,以电流监控、工况监控、排污口视频监控等为补充的在线监控体系。深化执法稽查,继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执法分析研判机制、环境管理异常数据溯源排查及联动执法机制。

3.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优化升级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推进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实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加强O3PM2.5协同控制监测,推进大气环境走航监测系统建设,强化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系统提升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化学组分、O3监测监控能力在重点工业园区因地制宜开展异味监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监测、高空瞭望视频系统等建设。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9+X地表水水质监测与评价体系,推进重点水域、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设地表水水质预报预警平台,2022年,完成全市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市控以上断面自动监测实现全覆盖统筹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整合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质量(地质环境)监测网、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和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国、省控监测点位布设,建立涵盖全市耕地、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和重点企业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逐步推进农村水环境监测;完善地下水国控点位监测;探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监测。加强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卫星、无人机遥感技术应用,在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区试点建立生态监测站;建立完善水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和评价体系。逐步建立统筹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的污染源监测体系,推动VOCs、总磷、总氮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推进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体系建设。增加降水全指标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善应急监测网络,力争建成具备辐射金丽衢温的突发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专栏10能力建设领域重大工程

1.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能力提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优化水、气、土及生态监测等站点布设,实现所有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全覆盖,完成全市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完善地下水国控点位监测等。

2.生态环境数字化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衢州城市数据大脑生态环境综合协同平台建设,建设1+1+N+2系统。

(十二)促进开放协作,推动区域共保联治

坚持“共保联治、共建共享”,加快打造“融杭联甬接沪+牵动四省边际”新开放格局,聚焦区域性、跨界性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健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实施区域联保联防,推动环境协同治理,共建共享优质生态产品。

1.共保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空间为重点,推动钱江源国家公园跨界合作保护,实施千里岗山脉、仙霞山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共保行动,整体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建立钱塘江流域上游生态共保机制。合力共建浙皖闽赣(衢黄南饶)联盟花园、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

2.共治跨界环境污染。探索建立跨行政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协调机制,打造四省边际智慧环境医院,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和联合监测,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加强固废危废污染联防联治,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完善危险废物产生申报、安全储存、转移处置的一体化标准和管理制度。

3.共建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以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杭州都市圈、闽浙赣皖九方经济区等战略区域为重点,加强协同治理、一体保护、同保共享和引领示范。完善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和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机制。加强建设浙闽赣皖四省九地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和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打破区域化生态环境审判瓶颈。推动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实现森林、湿地、耕地、矿山等重点领域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补偿全覆盖。探索推进衢丽花园城市群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建设大花园核心区的示范区。

4.共推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交流继续发挥好四省九方经济区生态环境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打造四省边际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常态化举办闽浙赣皖九方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加强国内外低碳发展合作,扎实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深入推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全力打造四省边际绿色金融“桥头堡”。探索建设区域环保科技交流平台,实现环保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合作层次与效益,合力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大项目科研合作。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与交流,创新国际合作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建立市级部门推进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及监督作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或同类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强化投入保障,实施重大工程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水生态环境修复、山水林田湖草修复、“无废城市”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智慧监管能力和监测能力等方面。将加强项目建设作为推动规划实施的重要抓手,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积极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切实提高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宣传教育,推动社会监督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浙江生态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巩固提升的科学知识,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创设有利于公众参与监督的各种载体,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生态环保行动,形成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共同护美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四)强化评估考核,促进规划实施

围绕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实情况科学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的原则,丰富考核方式,在2023年年中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考评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衢发改发〔2021〕46号(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