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公司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总部企业基地77号楼
联系电话:0371-67679238
邮箱:gdliontech@126.com

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数字环保智能监管系统

  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数字环保智能监管系统

  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通过对工业企业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用电实施负荷、异常用电等的实时动态监测,来实现对该企业停产与限产、治污设施擅自停运与低负荷运行的实时监测、预警、分析与管理,提升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规范运行水平,提高企业“自主管理和自证守法”。

  企业环保用电智能监管是聚焦“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这一企业超标排污的“源头”问题,将环境监管关口从监督企业污染物排放前移至监控企业用电量,对辖区内重点涉气企业总用电量、生产设施用电量、治污设施用电量实时监控,并根据企业用电量平衡情况,实施环境监管,确保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

  智能监管系统通过引入科技手段,开展大数据分析,实现智慧监管,做到了对企业从单纯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到治理环节监测的延伸,共在线发现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安排网格员进行现场核实,第一时间处理异常情况,有效弥补了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执法人员不足,杜绝了企业偷排直排行为,也让环境执法从被动响应式调查处理,转向提前介入式服务督促,真正实现环境问题由“惩”与“罚”到“防”与“督”的转变,不断督促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百姓、企业与职能部门的三方共赢。

  企业环保用电监管系统现场端的责任主体是排污企业。全过程分为安装点位勘察、设备安装、调试、数据对接上线四部分,第三方设备运营商完成。第三方由企业自行选择,企业配合好安装工作,费用由排污企业自行承担。

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平台

  企业环保用电监管系统现场端勘察选点的基本原则是,以管控企业《排污许可证》或环评资料为依据,企业总用电进线、涉气生产线、生产工序、生产装置及其对应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的核心用电设备,应安装用电监测设备。同一车间内,有多个废气产污点,应分别选点安装;收集、治理涉及多级工艺的,应分别安装,严禁漏装。未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停用现场端设备。现场端设备发生故障的,排污单位及时申报异常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数据必须直接上传市企业环保用电监管系统软件平台云服务器,不得通过中间载体转发。

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企业环保用电监管系统

  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实现了市、区两级企业电量数据共享,对企业污染处理水平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和数据支撑。有效杜绝了企业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偷排偷产、治污设备不使用、治污设备不正常使用等问题,实现对生产企业生产过程和治污过程的在线监控,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从根源处控制污染产生。